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4-10-14作者:

一、基本情况

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有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股、劳动保障和就业促进工作股。

二、单位领导

局   长:郭元辉   负责人社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社保中心主任:刘炳宇  负责社保中心全面工作。

副局长:贺瑶琪   负责人才招聘、人事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及人才推荐评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事业单位重塑性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等;工资福利: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变动后的工资处理,岗位津贴审批等;离退休干部:全区离退休干部有关待遇审批等;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各种文字材料拟订和上报等工作,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好印章管理、会务保障、值班值勤等工作;其他工作。

副局长:董友权   负责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建设等工作;负责社保基金监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企业退休审批、文明单位创建、意识形态宣传等群团工作。分管党建办、财务室、档保中心和都朋劳务派遣公司。

副局长:张建武  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仲裁、信访、消防、安全、应急等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副科级干部:高 成  负责就业创业和工伤等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工伤和职业病防治办公室。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和范围,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拟订区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外)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干部、工人的调配调整工作。

(三)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各类津补贴、福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及各类津贴、补贴制度,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落实全区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措施。

(四)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退休、退职政策。

(五)负责全区人资源市场协调、管理工作。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六)负责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拟订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城乡就业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政策。

(七)负责全区企业劳动用工监察、工资分配、女工保护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八)落实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征缴、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征、发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各类人事考试报名、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申报工作。

(十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事档案整理保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十四)负责全区政府系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五)负责受理群众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诉求信访事项。

(十六)负责本部门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事件。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与经八路交叉口西100米

联系电话:62322808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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